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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邮政特邀监督员郑东平:时效在提速 代签却违规

    2017-04-11

  2017年1月22日16时,我在京城收到了邵阳市邮政管理局通过EMS快件寄给邮政监督员的贺卡。我仔细核对了这封编号为1066 6026 10118的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详情单,贺卡是20日17时发出的,仅47小时就送到了收件人手中,比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规定的时效提前了25个小时。这不禁让我想起了2014年春节,因各地邮政放假不一致,邮件滞留机场,导致快件变慢件,我还因此撰文批评EMS“快递时效在春节打折”,想不到邮政央企这几年改革攻坚、转型升级,其变化还真让人刮目相看。在春节这样运输繁忙的紧张时刻,邮政EMS时效能达到如此水平,我内心十分感动:有多少邮政人放弃与家人团聚的幸福,飞洒汗水,只为让每一封邮件完好送达,让每一份祝福不迟到,让百年邮政品牌屹立不倒。我真应该为邮政人点赞。

  这次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北太平庄营投部还于14时30分提前发来短信预告:您的标快×号将由揽投员薛×送达。这个程序很必要也很温馨,提醒正在外办事的人们做好接收快件的准备,避免投递员等人误工。与此同时,我又感到了几分遗憾——因为投递员又没要我办理邮政签收手续:小薛来也匆匆,去也匆匆,我追上去问:“要签收么?”小薛一边下楼梯一边说:“不用,我为您代签了,实在太忙!”。之前我连续收到的3个EMS快件皆是如此,为此我还特意在《邮政社会监督信息》2017年第1期上撰文“繁忙不是邮件免签的理由”,分析原因、提出建议。

  邮件签收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。为确保重要信件和贵重物品万无一失,邮政法规明确规定了诸如挂号信、汇款单、包裹、快件等在内的给据邮件一律都要办理签收手续,邮件代收人可以代签,但投递员怎么能代替客户签收呢?试想如果投递员忙乱中走错了门,将保价的贵重物品交给了他人,一旦客户投诉引发赔偿纠纷,由于投递员代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,到时他将为他图省事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。投递工作虽不需要高学历,但却需要一丝不苟、认真负责的态度。希望邮政EMS加强管理,教育员工重视细节,严格按规则制度和流程办事,最大限度的减少投递风险和差错。不要效仿民营快递不规范的潜规则,坚守给据邮件100%签收的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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